消费日报网讯(高伟 周凤伟 记者 许将将)近日,香河县政府主管副县长翟明明同志到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指导工作,全体科级干部、基层分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强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就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做了简要汇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两年多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质量提升,守牢安全底线红线,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稳定。一是全力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了对农贸市场、药械经营单位、大型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冷链环节的监管,严厉依法查处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持续监测疫情用药销售情况,积极督导各类市场主体落实一米线、戴口罩、勤通风等疫情防控要求,督促落实疫苗接种工作,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监管领域未发生新冠疫情。二是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以质量提升活动为着力点,针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夯实质量基础,强化技术服务,扎实推进商标品牌与政府质量奖联动联创、有机融合、优势互补,提升创建成效,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争取标准“话语权”。2019年香河县第一城酒业有限公司和香河众旺木业有限公司荣获廊坊市政府质量奖,2020年“香河韭菜”地理标志商标和“香河肉饼协会”集体商标获批;2021年8家规上企业设立了首席质量官,21家企业开展了“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活动,大爱城投资控投有限公司、荣万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家地方标准开展制(修)订任务。通过开展一系列质量活动,有效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全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00余个,抽检食品4030批次,抽检药品83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100%。2019年创建了“五一路”、家具大道和汇文金街三个特色餐饮街区和111家“十百千”示范超市。2020年在全县推进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全县161家食品单位和60家单体药店全部入网。2021年大力推进冷链追溯系统入网工作,上半年录入冷链产品相关信息11712批次,打印河北冷链追溯码7268个。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连续两年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均排在全市前列。四是加强执法净化市场环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重点市场、重点领域执法,对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健康、危及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近600起,罚没收入达1300多万元,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6000多起,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切实保护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五是积极督导金门闸码头建设。2021年2月牵头督导金门闸码头工程进展以来,抽调专人每日深入金门闸码头施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增设备、上人手,严格按照倒排时间节点和设计要求,按时完成了码头水域主体和陆域地表工程建设,保证了6月26日通航成功。
翟明明副县长听完汇报后,对该局过来取得的各项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今后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进位争先。县市场监管局作为县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不光要体现在人多事多,更要体现在发挥重要职能作用上,有为才有位,要通过横向比、纵向比,始终坚持创优争先,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二、守好底线。市场监管与百姓生活、与民生息息相关,责任重大。一是守住安全底线,加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监管,将各项工作再梳理、再细化,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守住民生底线。市场监管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体会,要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热情处理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散煤治理。要立足中心、立足大局,根据县委政府要求,把散煤治理工作贯彻好、执行好,冬病夏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服务发展。按照“六保六稳”工作要求,服务好香河发展大局。将高效市场监管与优质服务发展相结合,每个人都要牢固树立“我就是营商环境”“我就是香河形象”意识,增强服务意识、能力和成效,为香河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四、加强党建。一是抓好自身党建工作。抓好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开展各项组织生活,从科级干部做起,一级抓一级,强化全系统党建工作。二是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委特殊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小个专”党建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健全组织、发展载体等方面多谋划,在出典型,出经验上下功夫。
党组书记、局长王强对县领导的肯定和殷切希望表示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会后要按照县政府要求,精心谋划,突出重点,履职尽责,以“有第一就争、有红旗就抗”的精神开创市场监管新局面,体现大局担当、大局风采。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