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河北省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卫生监督局于近日开展2006年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nbs
p;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二是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剂的情况。通过对儿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检,发现并查处在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三是以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为重点,继续查处生产加工环节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石巍) 卫生部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 本报讯 为有效地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及个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一旦发现相关线索,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 (朱玉) 我国将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本报讯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国家将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市场上销售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追根溯源,查明责任,依法处理。 草案规定,以下5种农产品不得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草案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中,发现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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