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天然食品不等于绿色食品 ——访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会长刘连馥 目前,“纯天然”已成为食品企业常见的卖点之一,经常出现在各种食品的包装上。记者在农贸市场上发现,有不少大米、山茶油等产品的包装上都印有“纯天然”、“无污染”字样,有的企业甚至还模仿国家相关认证标志,给自己的商品印上了醒目的绿色、圆形的“纯天然”字样,让人误以为是国家权威机构的认
证标志。不少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缺乏认识,认为“纯天然食品”就是“绿色食品”,觉得这种产品质量比较好。为此,记者走访了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会长刘连馥。刘连馥会长指出,“纯天然食品”并不等同于“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他提醒消费者选购时不要被“纯天然”字样所误导。 刘连馥会长说,国家标准中并没有“纯天然”这一项。目前一些企业在其商品外包装上打出的“纯天然”字样,只是他们自行推出的宣传用语,并非国家权威机构的认证标志。而有些商家利用“纯天然”作为宣传手段,让消费者误以为它是“绿色、无污染”的优质产品。他指出,“纯天然”并不能等同于“健康”、“安全”。首先,天然食物不都是“纯”的,植物在其生长过程中会从其赖以生存的环境中吸收被现代文明污染了的空气和水,从而失去“纯洁”。而且,随着现代社会农药、化肥越来越广泛地被使用甚至滥用,在这种情况下,自然状态下生长起来的植物虽可称为“天然”,但难保其纯净、安全。 其次,食物有无毒性不能以其是否“纯天然”来判断,即使生长环境没有受到污染,天然生长的植物也不一定无害。为抵抗病虫害,相当一部分植物本身会产生一些有毒的化学物质,如生物碱等。自然界中原本有毒或可产生毒素的生物一直威胁着人类的健康,例如扁豆中含有皂素和植物血凝毒素,需煮熟才能食用;鲜黄花菜含有秋水仙碱,要经过加工才能食用,适当的加工可以消除这些毒素。现代生活中纯天然的食品比较少,人类正是依靠食品加工技术的进步,使得许多不可食用的纯天然植物成为安全的食品,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纯天然食品就一定优于加工过的食品。此外,化学物质也并非全都有害,只要是严格按标准生产和使用,化肥、农药对农作物的生长是有利的,也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 刘会长向记者介绍,我国有严格的食品认证体系,对食品的生产有严格的界定标准,并需要权威机构的认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权威机构,1990年开始筹备并积极开展工作,1992年11月正式成立,隶属国家农业部。消费者对绿色食品应有清楚的认识,所谓“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是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按照绿色食品的标准,禁用或限制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及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物质,并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这是绿色食品工作运行方式中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的核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是指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绿色食品的优质特性不仅包括产品的外表包装水平高,而且还包括内在质量水准高。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刘会长接着说,绿色食品创立了“以技术标准为基础、质量认证为形式、商标管理为手段”的运行模式,实行质量认证制度与证明商标管理制度相结合。绿色食品标准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以及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标准制定,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食品认证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基本规则和规范来开展,具备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绿色食品按照“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路线,创建了“两端监测、过程控制、质量认证、标识管理”的质量安全保障制度。重点监控四个环节:一是产地环境的监控,由环境监测机构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对产品及原料产地环境实施监测和评价;二是生产过程的管理,要求农户和企业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三是产品质量的检测,由产品检测机构依据产品质量标准对产品实施检测;四是包装标识的规范,要求产品包装标识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绿色食品推行“以品牌为纽带、龙头企业为主体、基地建设为依托、农户参与为基础”的产业一体化组织形式。这样既有利于落实标准化生产,保障原料和产品质量,实行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又有利于打造绿色食品整体品牌形象,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品牌价值,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订单农业”的发展,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刘会长强调,目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有42个,其中省级35个,地市级7个;各省委托的地市管理机构180个、县级管理机构840个。全国各级管理机构现有人员约2400人。全国共有绿色食品环境定点监测机构59家,产品定点检测机构20家。绿色食品专家队伍由覆盖全国各地、分布70多个专业的439名专家组成。 2005年是绿色食品发展最快的一年,全年新认证企业1839家,产品5077个,全国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总数达到3695家,产品总数达到9728个;产品实物总量6300万吨,年销售额1030亿元,出口额16.2亿美元;环境监测的农田、草场、林地、水域面积9800万亩。2005年也是全面强化绿色食品管理的一年,各项监管工作深入推进,有力地保障了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生产绿色食品的国家级龙头企业有192家,产品994个,产量461.8万吨,监测面积899万亩;省级龙头企业826家,产品2451个,产量4906.7万吨,监测面积8622.6万亩。2005年绿色食品出口产品1553个,占产品总数的15%%;出口企业642家,占企业总数12.6%%;出口额16.2亿美元,占产品年销售额的12.6%%。 刘会长最后指出,绿色食品的包装上都有规范的标志、认证编号以及厂名、厂址及认证的有效期限。而所谓的“纯天然食品”则纯属商家自己为其产品戴上的美丽光环,未经过任何检验和认证,无实质意义。实际上乱用“纯天然”字样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的严厉处罚。(黄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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