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企业有881家,年产量100万辆以上的企业只占2%,行业平均利润率仅4% 自行车行业盈利能力堪忧 本报记者 兰军 日前,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我国自行车产业结构亟待调整,并建立自有品牌,以及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及相关交通管理规定。统计数据显示,虽然当前我国自行车产量、出口量均占世界总量60%%以上,国内消费量也居世界第一,但是,激烈竞争导致全行业平均利润率仅4%%。 &nbs
p; 据工商部门统计,2006年自行车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有881家,生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共计6732.7万辆,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18.3亿元、销售收入508.4亿元、利润总额13.8亿元。自行车及其零部件销往17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出口整车5600万辆,同比增长4.5%%,创汇18.9亿美元,同比增长7.8%%;出口零部件创汇11.1亿美元,同比增长16.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 与此同时,我国自行车行业却面临许多问题。该报告指出,首要一点是自行车行业集中度不够高,主要表现在生产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占全行业的比重不大。据统计,我国年产量100万辆以上的企业数量仅占企业总数的2%%左右。再者,自行车行业在专业化分工、产区集聚方面,仍需继续深化。并且,我国自行车出口产品较为单一。据了解,目前出口产品主要以代步车和小轮车(20英寸或以下)为主。以2006年为例,这些产品占出口总量的68.2%%,平均出口单价27.7美元,比整体出口平均单价低5美元。 有关专家指出,我国自行车行业还缺少自有品牌,国内市场知名品牌数量及其所占市场份额均较低。据调查,占市场份额最高的企业也仅为7%%左右。而且,行业缺乏国际知名品牌,缺乏通畅渠道。自行车行业出口产品80%%以上为国外定牌生产,其余不到20%%的产品,虽以自有品牌出口,但主要通过超市进行销售,产品以小轮车为主,很难提升档次和附加值。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国内消费以普通代步自行车为主,用于运动、休闲、竞技器材的中高档自行车尚未普及,加之其它发展中国家,如越南、印度、孟加拉等国发展很快,在中低档产品市场与我国同类产品竞争激烈,使得行业盈利状况不理想,行业平均利润率仅为4%%左右,大大影响自行车行业的利润和研发投入。 中国自行车协会秘书长蒋国锋表示,我国电动自行车生产及相关交通管理亟待规范。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超速、超重,模仿摩托车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由于“轻摩化”现象,各地对电动自行车上路管理规定不一,部分地区鼓励发展和使用,个别地区则严禁上路行驶,对电动自行车的健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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