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答复政协委员议案提出: 猪皮加工业应从自身入手寻求长足发展 本报讯 近两年来,由于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降低了猪皮产品的出口退税,提高了生皮的进口关税,猪皮制革的政策优惠逐渐取消,猪皮制革变得无利可图,因此,猪皮制革企业纷纷下马或转产,改制牛、羊皮革,长此下去,猪皮制革将岌岌可危。此外,今年以来,我国猪肉价格持续上涨,严重影响
了猪皮原料皮的供应,使猪皮生产企业的成本不继升高,进一步加速了我国猪皮加工业的萎缩。 为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技术总监段镇基先生在今年3月份的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我国猪皮制革仍需国家扶持”的提案。 日前,国家财政部就段镇基等七位委员关于“猪皮制革仍需国家扶持”的提案给出了答复。 财政部在答复中明确表示,鉴于目前环境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被高度关注的问题,而皮革加工行业作为轻工业三大污染源之一更是备受瞩目,在这种背景下,对皮革加工行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似有不妥。皮革企业自身只有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注意生态保护,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改变皮革行业产能过剩、竞相压价的无序状况,才能取得长足发展。 关于原料皮进口问题,财政部在答复中指出,生皮等原料皮既是皮革行业的重要材料,也是非常敏感的大宗进口畜产品。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是15.1%,原料皮的进口关税税率是5%-14%,相对而言,税率并不高。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农牧业生产的国内支持几乎没有。因此,调整生皮的进口关税税率,需综合考虑农民利益和国内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减少皮革产品环境污染的需要。我国是皮革生产的大国,目前,皮革行业正在从数量主导型向品牌、质量、环保、效益主导型转变,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减少皮、革加工对环境的影响,对此,国家应给予政策上的引导和扶持。2007年,国家已经对包括蓝湿猪皮在内的6种蓝湿皮革进口实行较低的暂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低2%)。基于上述考虑,从保护环境、提高皮革产品质量、档次以及不影响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今后财政部将关注原料皮,尤其是国内尚不能生产或质量不能满足需要的高档半成品革进口税率问题。因此,对于段院士等七位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财政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刘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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