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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停未达标排放造纸企业 为落实国家环保总局抓整治、促减排造纸行业环保专项督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黑龙江省环保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地)做好造纸行业的专项督查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大对造纸行业专项检查和督查力度,切实掌握辖区内造纸企业的底数;检查辖区内取缔关闭、停产整治和限期治理企业落实行政处
罚措施情况,上报专项督查报告;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省环保局要求,要坚决取缔关闭国家规定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对于国家规定今年底前应淘汰的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2005年底前应淘汰年产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和排放不达标的年产能为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坚决停产整治没有碱回收装置的纸浆生产线或严重超标排污的造纸企业,限期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造纸企业。(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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