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被拒签污染项目异地落户 地方环保部门有责任追踪监控 2003年12月,浙江某企业准备投资10多亿元在重庆北碚区兴建一大型水泥厂。经过专家团以及环保部门的评估,这个项目经济效益好,能够带动GDP的增长,但对生态环境影响大。最后,这个项目被北碚区拒绝。近5年来,重庆北碚区在招商引资上拒签污染环境的项目就近60亿元。 近年
来,为了加强可持续发展,各地都把保护生态环境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仅是重庆北碚区拒签污染项目,其他地方拒签的污染项目也不少。如江西吉安市拒绝污染项目20多亿元,连云港市两年拒绝百亿污染项目,合肥拒绝13亿元污染项目等。这说明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理性地选择招商项目。 然而,在为各地拒签污染项目的环保理念叫好的同时,笔者不禁也产生了忧虑:这些污染项目被某一地方拒签后,是不是马上又可以找到新“家”,在其他地方生根落户了呢?就拿被重庆北碚区拒签的大型水泥厂来说,它虽然存在污染问题,但是,“这个项目经济效益好,能够带动GDP的增长”。重庆北碚区拒签这个项目,对别的地区来说,是不是意味着“机会”呢? 笔者的忧虑并非空穴来风。在目前GDP仍是衡量地方政府绩效的主要量度标准的语境下,一些地方官员专心致志地追求固定资产投资,而忽略了环境、工作安全以及土地和其它天然资源是否有效运用等方面因素。如新华社曾披露,国家明令禁止的土炼焦污染项目,竟被黑龙江省穆棱市政府作为招商项目引进。有关市领导甚至为这些企业的注册写条子、开绿灯;还有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为污染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今年8月,甘肃省徽县水阳乡发生血铅超标事件,就是当地环保部门、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失职渎职造成的。 因此,我们不能被媒体赞扬少数地方拒绝污染项目的宣传而“遮住眼”,还应该关注那些被拒签的污染项目又去了哪儿?因为,那些被拒签的污染项目,一定会寻找新的出路。假如它们是在环保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污染依然存在的情况下进入其它地区,那么,也不过是将它们产生的污染挪了一个地方,由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到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将本来可能对这个地区的环境与老百姓造成的伤害转嫁到了别的地区与老百姓身上。因此,当一个污染项目被某地拒绝时,环保部门有必要对该项目进行实时监控,关注这些项目的去向,防止它在其他地区“落户”。 今后,遇到被其他地区拒签的项目过来,各地政府必须慎重抉择,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用绿色GDP来衡量发展,坚定走生态发展之路,切勿在招商引资中“饥不择食”。(程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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