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将支付二倍工资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或者按照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
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劳务派遣这种新兴的用工形式在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特别规范,既满足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又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在劳动关系的立法史上都尚属首次。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分别规定了支付二倍工资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措施。同时,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或者按照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韩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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