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 > 要闻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健全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时间:2026-04-02 10:26:59 来源:消费日报网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局近期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点围绕商品条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进行了规范。

  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证”,是商品流通的“通行证”,也是产品质量追溯和数字化监管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国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总量已突破65万家,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总量超过2.4亿种,商品条码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得到广泛应用,成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八条,将聚焦企业办事痛点、难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取消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资质认定、免除销售者对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进货查验义务,规范商品条码相关收费标准,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同时,此次修订依托商品条码作为商品“身份证”的核心作用,整合商品生产流通、行政许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各类信息,健全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商品全生命周期可查可溯。加速商品信息数字化归集,助力建立全国统一商品信息数据库,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此次修订进一步拓展了商品条码国家标准的覆盖范围,在原有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等基础上,新增加了《散装和大宗商品相关编码与条码表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商品条码系列标准体系,让商品条码在各类商品、各环节的应用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新文)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

标签:
编辑: 李志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