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 曦 □ 花沁昕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当前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作为新能源与储能领域的核心基础件,电池产业的政策适配性,直接关系到绿色转型成效与产业链竞争力。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指出,我国自2016年实施的电池消费税政策,初衷是约束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但历经多年技术迭代与产业升级,现行政策已与产业实际、国家战略及国际竞争格局不相匹配,亟待优化完善,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提振消费与产业绿色转型。
在调研中张天任发现,当前电池消费税政策存在多重不适应。随着回收体系日趋成熟,铅酸电池已形成有效的资源循环闭环,不应再被简单归类为“两高一资”产品;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技术具备环境友好、资源安全等优势,却因未列入免税清单而被征税,与鼓励科技创新的导向相悖;“反列举”征税方式难以跟上技术迭代速度,抬高了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出口环节消费税未能实现彻底退税,削弱了我国电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政策未能精准区分环保等级与循环水平,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终端消费者负担,不利于释放消费潜力。
“‘反列举’征税方式,仅对列举的免税电池免征消费税,无形中增加了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导入成本和研发回报的不确定性,抑制了市场主体对前沿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在新一轮全球电池技术竞争中抢占先机。”张天任表示,税收政策应与时俱进,从“一刀切”转向精准调节,让激励导向更清晰、扶持力度更到位。
围绕如何发挥好税收政策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张天任呼吁多部门联合开展评估,将征收模式由“反列举”转向以环保、能效、循环利用率为核心的动态清单管理,把符合绿色标准的铅酸电池、新型电池及时纳入免税或低税范围,建立税目税率定期调整机制,确保政策与技术进步同频共振。
针对绿色技术扶持,他建议对高回收率铅酸电池降低或取消消费税,将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明确纳入免税目录,降低产业化初期成本,加速市场推广。在国际竞争层面,建议在出口时实行与增值税类似的彻底的消费税退税政策,让产品以不含国内消费税的价格参与全球竞争,扩展海外市场。此外,还应强化跨部门协同,推动税收政策与产业、环保、进出口政策同向发力,形成支持绿色创新的制度合力。
电池产业是新能源革命的关键支撑,张天任认为,优化完善电池消费税是顺应产业发展规律、提振消费、服务国家战略全局的务实之举。通过精准施策,可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资源向绿色、高效、创新的电池技术领域集聚,为我国在全球绿色能源革命和高端制造竞争中赢得更大主动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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