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9月24日,商务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更大力度促进服务出口,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13条政策措施:用好用足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服务出口、增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撬动作用、优化服务出口零税率申报程序、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精准度、完善保税监管制度、便利人员跨境往来和入境消费、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提升服务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化水平、鼓励知识产权转化交易、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加快发展国际数据服务业务、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其中,通知要求,指导地方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支持数字服务、高端设计、研发、供应链、检验检测、认可认证、知识产权、地理信息、语言服务等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以及节能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环境治理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碳足迹核算管理服务、碳管理综合服务等绿色服务,培育服务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通知提出,优化外商投资企业人员、科研技术人员、高层次人才来华签证政策。有序扩大来华单方面免签政策适用国家范围,持续优化外国人来华签证政策,优化完善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提升来华观光旅游、探亲访友、就医康养、参会参展、参赛观赛、留学研学、旅居养老等入境消费便利化水平。
通知明确,制订重要数据目录,出台更具操作性的重要数据识别指南。优化调整和动态更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研究探索形成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跨国公司内部个人信息跨境传输便捷化安排,允许通过评估或认证的跨国公司内部自由跨境流动个人信息。
(肖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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