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聂珊珊 管绍丽 刘雪艳 青岛报道)近日,莱西市检察院针对青岛某制版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申请监督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促成涉案企业与行政处罚机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企业免除加处滞纳金罚款,化解行政争议,服务保障了民营经济发展。
2021年8月,该公司向莱西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认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下称“莱西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当,以其不能按期通过环保验收与自身企业无关,系受外部因素影响所致为由,申请对其减免加处的罚款。莱西市检察院通过审查认为莱西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被行政处罚确系因企业自身未经环评验收即投入生产,但其在环评验收过程中,所在园区水处理公司发生刑事案件被停产,导致该公司无法进行水处理验收,但水处理公司正常运营后,该公司迅速完成了环评验收,违法情形尽快得以整改。另了解到,由于该公司没有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莱西市生态环境局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企业信用受到影响,不能融资贷款而无法扩大再生产,在疫情等多方因素影响下,企业生存发展困难。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近日,莱西市检察院在与生态环境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针对加处行政处罚的事实和减免加处滞纳金罚款法律依据问题举行公开听证,邀请3名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并邀请莱西市纪委监委派驻该院纪检监察组、莱西市法院执行局派员参加听证。听证中,针对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对“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后,行政机关不宜减免加处的罚款”的规定存在不同理解这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最后听证员一致认为该规定不是禁止性规定,同意免除对该公司加处的滞纳金罚款。莱西市生态环境局也当场表态,认可听证意见,同意对企业减免加处的滞纳金罚款,并与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通过公开听证,该起行政争议案件得到了实质化解,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又保障服务了企业发展,取得了双赢共赢多赢的良好效果。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表示,在疫情大环境下,企业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对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为民办事、敢于担当的做法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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