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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记乌兰察布市场监管局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纪实

时间:2022-06-08 14:27:18 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 自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列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三批试点城市以来,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市域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呈现稳中向好态势,连续七年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名列前茅,2017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0年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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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重大民生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大力抓食品安全,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加大食品监管经费投入,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建设,大力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努力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稳扎稳打地走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道路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希文如是说。

  高位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让人民吃得放心”是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民生大局的重中之重。

  乌兰察布市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相继出台印发《2021年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市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清单》《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组建起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两位相关副市长任副主任,24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议事协调机构。乌兰察布市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乌兰察布市食药安委每年召开全体会议2次以上,市食药安办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同时,建立成员单位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预警交流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协同应对能力。成立乌兰察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和各项专项整治方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推进会,安排部署、调度推进乌兰察布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创建工作。

  全链条监管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乌兰察布市场监管部门以“四个最严”为遵循,筑牢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级管理,对风险级别不同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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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食品生产环节,乌兰察布市现有食品生产企业325家,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督促食品生产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18年-2020年,全市立案查处33家铝超标粉条加工小作坊,罚没款12.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71元,取缔连续抽检不合格的小作坊4家。2021年,全市立案查处4家铝超标粉条加工小作坊,罚没款2.5万元。

  在食品经营环节,不断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0余项。持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四证一票一码”“三专、四不”等要求,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入驻“蒙冷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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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餐饮监管环节,持续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深入推进“乌兰察布餐餐安”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全市大中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6%。加大“网络餐饮食安封签”推广力度,开展网络餐饮服务、景区和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以及餐饮具消毒专项督查等行动,圆满完成各类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保障23次。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全市食品抽检、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实现从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全链条和网络销售业态的监督抽检全覆盖,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近三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别8000批次、8546批次、7229批次,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5批次/千人。

  “铁拳”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持续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行动”“农村牧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三年来,查办食品案件919件,出动执法人员8817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9018家次,罚没款金额521万元,移送公安7起,捣毁窝点10个。开展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处置案件699起,立案413起,罚没149万元,所有案件及时办结,并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信息。

  强化“三小”治理。积极引导和扶持小作坊集中入园统一经营,全市已建成食品加工园区13个,中心城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入园率达80%以上。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推动“小摊贩”入市推行集中经营统一监管,建成综合农贸市场20家,中心城区流动摊贩入市率达95%。以提升小餐饮质量安全为重点,推动“小餐饮”提档升级,大力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工程和“搬家式”大清理活动,推行餐饮企业4D、五常、6T等先进管理体系。目前,全市已进行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的餐饮经营单位占持证餐饮经营单位总数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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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设立餐饮一条街、小吃一条街,整合餐饮资源。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专项整治。制定完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管理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的餐厨废弃物全部交由取得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置,并且安装油水分离器。”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科负责人于改桃介绍说。

  智慧食安创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创新,是进步发展的不竭动力。乌兰察布市场监管局坚持创新监管方式,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朝着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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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监管手段,结合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系统,对乌兰察布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类别、经营业态、生产经营规模行者等市场主体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患进行分析研判,梳理风险点,确定高、中、低风险点,加强日常监管。对食品经营主体、学校幼儿园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集体用餐场所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目前全市食品安全领域共有11900余家市场主体入驻“风控平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运用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运用平台开展自查,监督检查率达到81%,主体自查率达到87%,基本实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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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智慧监管,探索监管执法的“乌兰察布实践”。一项项成果持续提升着这座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全市上下努力与付出换来喜人变化。如今的农贸市场焕然一新、干净卫生;饭店食堂明厨亮灶、用餐舒适;生产加工企业规范生产、守法经营;过去担心农药残留问题,现在农贸市场的公示板上每天都会公布检测结果,不放心还可以直接在快检室现场检测;大街小巷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和食安知识展板随处可见……“买得安心、用得放心、吃得舒心”是生活在乌兰察布市居民的最直观的感受。

  矩阵宣传  精准发力营造创建氛围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既是政府工程,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全体市民是食品安全的监督者和受益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来。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乌兰察布积极把握媒体传播规律,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多领域、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态势,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管理规范、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进展及成果等方面宣传,形成持续集中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声势浩大的创建舆论氛围,有效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截至目前,贯彻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大宣传,出动宣传车、设立流动宣传站等30多场次,发放张贴公益宣传画10400余张,无妨布袋80万份、宣传折页80万份、宣传海报10.95万份、禁烟标识14.9万份、文明餐牌18.6万份。

  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培训会,分批对食品企业、酒店、超市、菜农、熟食经营者、超市负责人和食品经营者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形成了全民共创“食安乌兰察布”的实际行动和强大声势。

  “一饭膏粱,维系万家;食品安全,关系大局。”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它是衡量一座城市幸福感的重要标尺,也是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感与获得感的重要源泉。目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在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对照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目标任务,继续加大工作执法力度,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重心,不断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管控,筑牢食品安全稳固防线,为乌兰察布市绿色农畜产业、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闫廷 卢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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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袁和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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