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 > 产业经济 > 家居

家具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原则

时间:2019-10-21 13:43:13 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20日),一批新的国家标准发布。其中《家具售后服务要求》国家标准提出,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木家具、金属家具、竹家具、藤家具、塑料家具、玻璃家具、石材家具的三包期限均为1年;而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红木家具、软体家具的三包期限则为2年。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了解到,按照新发布的《家具售后服务要求》国家标准,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比如,按照《家具售后服务要求》的规定,服务方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并为其进行相关培训。服务方应当承担安装、调试,维修产品等服务,并根据顾客的需要或双方的协议对顾客进行技术培训,以便顾客了解产品的性能和结构特点,并能正常使用、操作与维护;协助解决因保管、贮存、使用、维护不当所造成的问题。

  家具产品的售后服务三包期限也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木家具、金属家具、竹家具、藤家具、塑料家具、玻璃家具、石材家具的三包期限均为1年;而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红木家具、软体家具的三包期限则为2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发票按照销售凭证上的日期开始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销售凭证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三包期内,家具产品如果需要维修或是退换货,都有哪些新规定?记者了解到,家具产品的销售方应当上门提供三包服务,并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修理时,在三包期内的质量问题应免费维修。退货时,销售方应按原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换货时,销售方应免费更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或经双方协商的其他规格型号、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三包期限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顾客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并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家具如果有严重质量问题怎么办?新标准要求,产品自交货之日起30日内,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顾客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交货之日起30日以上、60日内,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顾客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记者 张楠)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

标签:
编辑: 乔娇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