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要求标注产品安全使用年限
本报记者 赵 曦 □ 花沁昕
近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修订发布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GB/T 21097-2025)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聚焦老旧家电超期服役安全隐患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置难题,对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标识、再生利用提出明确要求,旨在避免老旧家电产品因超期服役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能够安全地使用家电产品。
相较于2007年发布的旧版标准,新版标准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两大方面实现全面升级,精准回应了行业痛点和消费需求。
在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方面,新版标准作出了多项细化规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以下简称“家电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标准对生产者提出风险管理要求,明确安全使用年限的计算方式:从消费者首次购买日期计起,需要专业人员安装才能实现正常使用的产品,则从首次安装完成日期计起。同时,要求家用电器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应明确标注在产品或使用说明中。该负责人强调,这一要求能有效消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
关于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的确定依据,该负责人表示,确定安全使用年限的主体为企业,新版标准要求,企业要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和数据记录等,完整留存确定安全使用年限的过程性文件。
在再生利用方面,新版标准将绿色循环理念贯穿产品设计、生产、回收、处理、处置的全生命周期,对生产者、回收经营者、处理处置企业等相关方分别提出了对应的要求,打通了行业各环节。家电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标准要求生产者在设计阶段就要充分考虑再生利用,优先选用易回收、低污染的环保材料与工艺,从源头提升产品的可再生利用性。此外,新版标准在处理环节提出“在无害化、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宜优先考虑元器件和零部件的再使用,其次考虑再生利用”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元器件和零部件的再生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新版标准明确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家电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建议使用时间,不等于强制报废年限,超过该年限的家电并非完全不能使用,但零部件老化、安全性能下降等风险会显著增加,需要定期检查和保养。对此,家电院相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应定期维护家电,遇到故障时及时报修;检查机身铭牌、说明书等;对于临近使用期限的产品,注意检查电源线、插头、外壳等有无破损,并观察产品在运行时是否有异常噪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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