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截止至2025年年底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自昌)为深入开展打击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通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全省范围内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年底。
记者了解到,此次征集范围包括四类问题线索: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保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包括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用人单位违规组织、协助办理社保业务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个人以欺诈手段违规参保、违规领取待遇问题,包括个人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待遇,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等违规办理业务问题,包括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为帮助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出具法律文书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线上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电话举报可拨打全省各地人社部门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信件举报需填写《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信息表》,连同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各地人社部门地址、邮箱;线上举报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t.shanxi.gov.cn/12333zx/shjjjdjb/)按相关要求填写举报事项。
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问题,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明和准确联系方式等信息;需明确举报对象,提供被举报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准确名称(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要详细说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涉及金额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同时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举报人应依据客观事实进行举报,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严肃追责。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符合《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予以奖励。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