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自昌)4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省遥感影像数据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下发各地。《办法》对全省范围内利用财政资金获取、处理、分发、使用遥感影像数据实施统筹管理,由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共有2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按照高效便捷、有效管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处理、共享、数据汇交、安全等作出详细安排,对全省通用性强、使用频率高、共性需求大等列入遥感影像统筹目录的遥感影像数据实行统一获取、统一处理、统一质检、成果共享。
作为全省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管理的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已初步实现多源遥感影像数据的集中整合与动态管理,有较高的遥感影像获取、处理、管理和服务能力;建立了集数据接收、处理、分发应用于一体的现代化卫星遥感应用技术体系,具备国产公益卫星遥感影像数据“7×24”小时实时接收、商业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统筹接收、T+0处理和T+1分发能力,确立了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管理的良好基础。
《办法》的出台和施行,将进一步统筹全省遥感影像数据资源,有效避免遥感影像数据重复采购、重复处理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统一、权威、高效的遥感影像数据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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