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还不到上班时间,单位门口早早出现的是他。
每天晚上,下班很长时间了,那个亮着灯的办公室里仍是他的身影。
执法检查中,那个走在最前面,深入车间、田间地头、水中泥中、一丝不苟调查走访还是他。
哪里有困难,他第一个站出来;得罪人的事,他总是说:“我来!”
他,就是环保战线的一名老兵、河南省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柏城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李勇奇。
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党龄老党员,李勇奇时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平时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周二学习,认真听讲、记笔记,写心得,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践行到工作中。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近年来,在全省开展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李勇奇带领同志们以此活动为契机,对标先进找差距,查漏补缺补短板,切实将比武成果转化为平时中队开展执法工作的模板,要求中队全体人员以“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塑造执法形象”为目标,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学好业务技能、争做岗位标兵、打好环保攻坚”,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今年5月12日,柏城监察中队接到关于西平县源康食品有限公司排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控数据突然增高预警专报后,李勇奇立即带领监察人员到现场进行执法调查。
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2022年4月24日1时至6时,因废水取样水泵抽取到蓄水池底沉淀物所致,并非该公司停运废水治污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条例,且与废水在线监控第三方维修公司运维人员联系沟通后确认,该公司为首次违法,且没有主观过错,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改正,对该单位免于行政处罚。
今年8月14日,李勇奇带领执法人员在和西平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过程中,对辖区内刘召雷负责经营的土法提炼硫磺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废物(土法炼硫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违法经营活动,公安局迅速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进行了环保检测,依据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确定该单位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土法炼硫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厂土法炼硫磺的违法行为,应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符合环保部门立案条件,当天,李勇奇带领执法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厂实施查封扣押,并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西平县公安局处理。
从事环保工作多年来,李勇奇在企业中的口碑人人称道,工作无论多晚,他和同志们从不在企业吃饭,他说:“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不吃不拿,不贪不占,这样工作中我们才能挺得起腰板,才能硬得起手腕,才能公正执法。”
他负责的柏城辖区是老城区,污染举报案件层出不穷,对于每一个举报案件,除非另有公务,他必亲自参与调查处理,他常说:“百姓事无小事,只有把老百姓的事处理好了,才能真正做到环保为民。”
在孩子的眼中,他是个常常记不住接娃的不合格爸爸;在妻子的眼中,他是个早出晚归经常见不到身影不顾家的丈夫;在同事的眼中,他是个没有节假日,工作状态时时在线的“铁人”;在领导的眼中,他是个随叫随到、任劳任怨,业务娴熟的“多面手”;但在老百姓眼中,他就是那些守护西平天蓝、水绿、土净的环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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