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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民自猎”藏多重隐患 远离非法皮草交易风险

时间:2026-02-11 10:23:22 来源:消费日报

  □ 本报记者 贾淘文

  春节临近,在一些商圈、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区域,流动皮草摊贩又悄然出现。这些摊贩以“山民自猎”为卖点,推着折叠小车兜售各类动物“皮草”制品,并宣称“一手货源”。这些售价在数百至上千元的皮草,既无固定摊位,也不提供任何购物凭证,给消费者和监管带来双重隐患。

  北京柏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发耀表示,这类“山民自猎”皮草制品暗藏多重法律与安全风险。从基础监管层面看,摊贩无证无照经营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占道经营则触犯《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更为严重的是,若制品涉及狼、豹等国家保护动物皮毛,将直接触碰《野生动物保护法》红线,相关交易情节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山民自猎”的背后,隐蔽着猖獗的非法皮草地下交易网络。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例显示,一张价值40万元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豹皮,经被告人购入后历经9次倒手流转,最终作价1.3万元抵债,因买家兜售时被查获,涉案10人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均获缓刑并被处罚金,涉案豹皮被依法没收。无独有偶,2024年青海村民井某某非法猎杀7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赤狐,亦被依法追责。两起案例清晰勾勒出非法皮草全链条运作轨迹,彰显了此类行为的高昂违法成本。

  孙发耀指出,非法皮草交易绝非自产自销的“寻常交易”。目前,我国已构建起覆盖全链条的多层次梯度追责体系,对不同环节、不同情节的违法行为精准打击。针对街头流动摊贩的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行为,执法部门可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及经营工具,并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若存在以人造毛冒充真皮草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若涉及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的收购、出售、利用,将直接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此类行为将被没收制品及违法所得,并处制品价值2倍至2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述西藏豹皮案、青海赤狐案正是典型案例。

  在法律震慑与宣传引导下,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公众对非法皮草的抵制意识显著增强。北京街头随机采访显示,7成市民因保护野生动物拒绝购买,2成担心假货避之不及,仅1成会考量价格因素。“既不道德又违法,更愿选人造皮草或环保材质。”市民李先生的说法道出了多数人的心声。

  孙发耀表示,若消费者确有冬季保暖需求,需坚守“合法来源、资质齐全、溯源可查”三大原则,通过合规渠道选购皮草制品。优先选择商场专柜、品牌官方专卖店或正规电商平台旗舰店,购买时主动要求商家出示营业执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针对人工养殖品种)、经营利用许可证等资质文件,确认其具备合法销售资格,坚决拒绝无资质的小众店铺、个人代购及街头流动摊贩。同时,消费者需警惕标注“野生”“山珍”“稀有品种”等噱头的产品。

  据介绍,我国允许交易的皮草,多来自人工养殖的非保护动物(如养殖狐狸、水貂),购买前需先核查商家是否能提供完整的养殖、加工、销售链条证明,同时查看产品检验检疫报告,以确保无疫病、符合安全标准,同时需具备材质溯源证明,如明确动物品种、养殖基地信息等内容,杜绝来源不明的“野生皮草”。合规皮草制品需清晰标注材质成分、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购买时务必索要注明材质、价格、商家信息的正规发票,并留存检测报告复印件。

  孙发耀结合典型案例与市场现状为消费者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决拒绝流动摊贩、无资质店铺售卖的皮草制品,不被“低价”“野生”等噱头迷惑;二是合规购买时,严格核查商家资质与产品溯源信息,留存完整交易凭证;三是发现疑似珍稀动物皮毛交易,如标称“豹皮”“狼皮”的制品,立即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

  他表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街头出现的流动摊贩、地下交易链的产生,根源均为非法利益的驱动。而法律的重拳出击、监管的持续强化、公众意识的觉醒,正逐步遏制这一乱象。合规购买是满足保暖需求的合理路径,拒绝非法皮草则是守护生物多样性的必然选择。唯有每一位消费者坚守法律底线、践行环保理念,才能从源头斩断非法交易链条,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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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海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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