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坤媛)近期,部分不法商家通过“免费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直播领福利”等形式精准“围猎”老年群体,将其引流至私域直播间实施虚假营销,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私域直播乱象持续强化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取得积极成效。

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赞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广州赞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系“微赞”私域直播平台的技术提供及运营方,除提供直播、回放、互动等基础功能外,还为其平台内直播间提供“虚拟人气”“马甲虚拟进场,进行发言、送礼、分享、下单”“直播方自行设置销售数值”等有偿服务,构成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虚假宣传。此外,当事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相关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尽到了审核义务,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平台内经营者无序发展的乱象。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六、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合计110万元。
二、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超调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杭州超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主营业务是私域运营和互联网大健康服务,主要为商家将包含商品推销的视频课程等内容发送至其企业微信群供用户学习以推介商品,并为合作商家收集用户订单信息。经查,当事人在企业微信群中发送的相关内容中对不同的产品使用了“唯一一个真正解决血栓问题的临床用药”“对猝死和卒中的预防率达到98.7%,治疗率达到99.2%……”“从根本上解决各种老慢病的难题”等夸大性描述、研究数据以及患者治愈案例。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万元。
三、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何某某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经查,何某某(下称当事人)按照相关中药材配方采购原料并委托厂商生产销售阿宝胃舒固体饮料(下称涉案产品)。此外,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当事人将采购的原料自行分装放入牛皮纸袋生产涉案产品并销售。
另查,当事人通过其抖音账号“啊宝”将粉丝引流至微信,在微信朋友圈宣传涉案产品,向咨询的微信好友发送展示涉案产品实物的宣传视频及文案,宣称胃病治疗功效,并通过微信销售涉案产品。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合计122.9万元。
四、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吉安天草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吉安天草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为销售其产品,与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利用该公司旗下平台开展私域直播销售“某某丹参保心茶”和“健延龄胶囊”。当事人在直播时宣传上述产品有“调经止痛 内分泌失调 清心除烦”等功效。经查,上述两个产品不具有当事人在私域直播间宣传的功效,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五、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北省六零时代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湖北省六零时代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在某私域直播平台直播销售“Dr.Docare软骨素钙片”,该产品未标明有治病、防病的功效。当事人在直播时宣传该产品对器质性病变具有治疗作用,提及“抽筋是钙流失信号”“关节响是润滑液缺失”,将产品成分(钙、氨糖)与疾病症状(抽筋、关节响)直接绑定,以“营养补充”名义暗示治疗功效,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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